2017年12月28日,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公布了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山东大学药学一级学科在本次学科评估工作中取得可喜成绩,评估结果为A-,在全国104所参评高校中,与复旦大学、四川大学、中山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第二军医大学等并列第6位,是我校排名最高的学科之一。
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于2016年4月启动,药学一级学科全国具有“博士授权”的高校共41所,本次参评37所;部分具有“硕士授权”的高校也参加了评估;本次参评高校共计104所。此次学科评估采取“客观数据评价与主观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评估指标体系保持“师资队伍与资源”、“人才培养质量”“科学研究水平”和“社会服务与学科声誉”四个一级指标。评估结果按照“精准计算、分档呈现”的原则,根据“学科整体水平得分”的位次百分位,将前70%的学科分为9档公布:前2%(或前2名)为A+,2%~5%为A(不含2%,下同),5%~10%为A-,10%~20%为B+,20%~30%为B,30%~40%为B-,40%~50%为C+,50%~60%为C,60%~70%为C-。山东大学药学学科在本轮评估中进入A-之列,彰显了我校药学学科强大的综合实力和影响力。
此次评估是对我院近年来学科建设工作的全面检验,通过评估,为我院进一步凝练学科方向,整合学科资源,提高学科水平指明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