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提交专业实践材料的通知 |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07日 11:19 浏览次数: |
2022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按照山东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要求及学院培养方案要求,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期间必须进行专业实践,实践考核合格方能申请答辩。学校要求专业硕士所有材料都要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现将专业实践材料的中期检查和专业实践实习报告提交工作通知如下: 1.按照学校和学院实践办法,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实践过程中,需填写《专业实习中期检查表》,在专业实践结束前一周内,研究生须填写《专业实践报告及考核评价表》; 2.相关材料提交流程: (1)参考附件手册4.3.2和4.3.3部分填写中期环节申请和总结环节申请,填写好内容后,点保存不要提交,"打印中期总结"和“打印实践报告”纸质版; (2)纸质版本人、校内校外导师、实践单位盖章签字完成后(除培养单位的签字盖章外,其他的都签好盖好了),以团队为单位派一人到景兰斋214办公室加盖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单位公章后自己带回; (3)在研究生系统中上传已盖好章的扫描件,提交,纸质版自己留存; (4)导师在研究生系统中审核,审核位置为培养管理-专业实践管理-专业实践审核-总结环节审核。 【注意】:《中期总结》和《实习报告》中实践单位考核意见:需实践单位写明学生表现情况(优秀、良好或不通过),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实践单位公章; 《中期总结》和《实习报告》中培养单位考核意见:根据2022级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的通知,中期考核组组长填写意见、勾选考核结果(优秀、良好、中等、通过、不通过)并在考核结果栏签字。 3.学院依据学生提交的材料录入学生专业实践成绩,不上传盖章版扫描件的不予审批通过。 4.请于2024年10月20日前完成系统内提交,并请导师审核通过,逾期不提交造成成绩未及时录入将直接影响2025年3月份提交答辩申请进程,责任由学生自负。 药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2024年10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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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条:关于公布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公共课课程表和专业课课程表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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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0-07 浏览次数: |
2022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按照山东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要求及学院培养方案要求,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期间必须进行专业实践,实践考核合格方能申请答辩。学校要求专业硕士所有材料都要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现将专业实践材料的中期检查和专业实践实习报告提交工作通知如下: 1.按照学校和学院实践办法,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实践过程中,需填写《专业实习中期检查表》,在专业实践结束前一周内,研究生须填写《专业实践报告及考核评价表》; 2.相关材料提交流程: (1)参考附件手册4.3.2和4.3.3部分填写中期环节申请和总结环节申请,填写好内容后,点保存不要提交,"打印中期总结"和“打印实践报告”纸质版; (2)纸质版本人、校内校外导师、实践单位盖章签字完成后(除培养单位的签字盖章外,其他的都签好盖好了),以团队为单位派一人到景兰斋214办公室加盖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单位公章后自己带回; (3)在研究生系统中上传已盖好章的扫描件,提交,纸质版自己留存; (4)导师在研究生系统中审核,审核位置为培养管理-专业实践管理-专业实践审核-总结环节审核。 【注意】:《中期总结》和《实习报告》中实践单位考核意见:需实践单位写明学生表现情况(优秀、良好或不通过),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实践单位公章; 《中期总结》和《实习报告》中培养单位考核意见:根据2022级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的通知,中期考核组组长填写意见、勾选考核结果(优秀、良好、中等、通过、不通过)并在考核结果栏签字。 3.学院依据学生提交的材料录入学生专业实践成绩,不上传盖章版扫描件的不予审批通过。 4.请于2024年10月20日前完成系统内提交,并请导师审核通过,逾期不提交造成成绩未及时录入将直接影响2025年3月份提交答辩申请进程,责任由学生自负。 药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2024年10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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