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上半年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预备通知
药学院论文本学期论文答辩的截止时间为5月20日,因学校尚未正式下达本学期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的正式通知,为保证答辩工作的按时完成,药学院预备通知如下(学校通知公布后,学院会将需要特别说明的地方及时通知大家,请密切关注后续通知):
答辩按照《山东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有关事项安排的通知》(新) 及《关于做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的补充规定 》执行。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答辩材料
本学期已通过答辩资格审查的统招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可根据自己所属的类别下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阅、答辩有关材料,表格的格式和大小不得改变。所有答辩材料一律用碳素钢笔填写或打印,字迹务必工整、清晰。需导师、学生和答辩委员会签名之处务必用碳素笔由本人亲自填写。
硕士答辩形成材料
博士答辩形成材料
二.论文的评阅与答辩
1. 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文件:
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按《 山东大学授予硕士、博士学位工作细则 》组织论文评阅与答辩;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参照《 山东大学授予硕士、博士学位工作细则 》和《 山东大学授予同等学力人员博士学位实施细则( 试行) 》的有关规定办理;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按 《山东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细则》 及 《山东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细则》实施的补充办法 组织论文评阅与答辩。以上工作细则均可在点击查看。
2. 统招研究生:
答辩前聘请与论文有关的学科专家对论文进行评阅。 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应具有副教授、教授或相当技术职务至少二人;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人应具有教授或相当技术职务至少三人(其中校外专家至少二人,评阅人均应为博士生指导教师)。硕士评阅人中至少有一名校外专家,免匿名外审的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人中至少应有两名校外专家且为博士生指导教师。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三至五人组成。成员中教授、副教授或相当技术职务的专家应占半数以上,其中至少有一名外单位的专家参加。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五至七人组成(同等学力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七名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四人是博士生指导教师,至少有二人是我校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成员的半数以上应当是博士生指导教师。成员中必须包括二至三名校外具有教授或相当技术职务的专家(至少有一位博士生指导教师),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博士生指导教师担任。
3. 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论文在答辩前需聘请 3 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对论文进行评阅; 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 5 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 3 人是硕士生导师;聘请的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至少有一位是外单位专家。
注:博士答辩委员会组成需要提前个人录入系统等待学校审核,否则答辩无效。
三、报送材料
本学期答辩截止日期为5月20日,研究生答辩后将材料交各研究生秘书。5月30日前由各研究所秘书将材料汇总报送药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①学位审批书或专业学位申请书2份/人;
②《关于同意使用本人学位论文的授权书》(每人1份);
③《山东大学申请博士学位人员登记表》(从学位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1份,此表必须为系统中打印且不能有空项;
④学位论文的提交:线装本:博士学位论文4本/人,硕士学位论文3本/人,每人的论文不必分开请认真检查论文中的《原创性声明》和《关于学位论文使用权的声明》是否已签字,不能代签。
⑤统招研究生需填写《山东大学攻读博/硕士学位研究生毕业审批表》打印稿一式四份;
⑥各研究所秘书汇总的《授学位人员表决票》;
⑦由导师及答辩会主席审核签字的《山东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原始资料审核表》1份。
特别注意:
博士研究生: 根据研究生院最新要求博士研究生毕业论文需提交pdf电子版,按《山东省博士学位论文公示实施办法》的要求,处理成pdf格式,以学号命名,和其他纸质材料统一提交教育处或研究所室。(注意:提交PDF论文需与存档论文一致的论文全文,包括封面、中英文摘要、目录、正文、引注和参考文献等。)
药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2013.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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