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关于认定2020年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的工作通知 |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30日 08:56 浏览次数: |
本次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的基本原则、基本条件、学术条件按照《齐鲁医学院关于认定2020年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的工作方案》(附件1,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执行。 药学院2020年具有招生资格的博导自动获得当年度硕士招生资格,只需系统提交和填写汇总表。(名单见附件2) 现将药学院关于认定2020年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程序 硕士生招生申请审核每年进行一次,按下列程序进行: 1.在线申请:所有申请人于11月8日之前登陆“山东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 (http://www.gradms.sdu.edu.cn/login)在线提交申请信息,操作说明见“附件11:学位系统操作说明”。 (1) 若要同时申请某一专业“学术型和专业型“导师,需要分别选择“专业硕导”和“学术硕导”两种导师类型,提交两次申请信息。 另外,我院专业硕士有“药学”、“制药工程或生物与医药”两种,申请招收专业硕士者,请分别选择两个专业提交两次。 (2)现学校招生系统与“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模块”对接,提交的申请信息即为将来的招生信息,申请人须确保专业和类型无误。
2. “申请表”填写: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为资格认定,为方便认定工作顺利进行,请申请人(2020年博导除外)在申请表中所列学术成果满足《工作方案》中基本条件即可,无需将文章全部填报。在系统中填写申请表后导出并打印,本人签字,一式两份。系统导出的申请表若有显示不全的文章信息或项目请手写添加到表格上,无效材料应从个人申报表中删除或划掉。
3.“汇总表”填写:所有申请人均需填写电子版“汇总表”(附件3),申请招收与博士同专业导师,请在汇总表中标注“博导招生资格自动获得”,专业有变化者标注“博导招生资格专业调整”。影响因子以文章发表当年5年影响因子为准(见附件5-9),表格中如无相关数据,请使用web of science期刊影响力中的五年平均影响因子。汇入汇总表的内容必须真实、有效,且与个人申请表内容完全一致。请在11月8日之前将电子版汇总表发送至jiehan@sdu.edu.cn 邮箱。
4.纸质证明材料: (1)申请人(2020年博导除外)提供2015年1月1日—2019年11月20日间,作为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文章首页复印件(文章须为研究性论著且单位为山东大学),文章按申请表中顺序排序,并在文章首页注明影响因子、并列情况、文章类型、作者单位及文章版权单位,影响因子以文章发表当年ISI公布的5年影响因子为准,详见附件)。 (2)提供2015年1月1日—2019年11月20日间,获奖情况、国家专利情况、主编教材首页(单位均须标注山东大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3)申请人(2020年博导除外)(自2016年起执行)项目的审批书或合同书(需能体现出时间、项目名称、负责人、承担单位及项目经费等)复印件。对于项目经费,如提交的证明材料和系统中的金额不一致,以证明材料为准,在申请表中修正。如不能提供项目证明材料,将按照系统导出的申请表上的项目信息和经费金额进行认定。 (4)山大财务系统内可支配科研经费页面截图,打印后签字(为保证账号安全,上交时可将项目号涂黑)。
5.纸质材料提交:申请人(2020年博导除外)于11月8日之前将纸质申 请表(一式二份)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交至综合楼208研究生教育办公 室,韩杰老师处。
二、其他 1、学科交叉培养研究生,申请跨一级学科指导硕士生的,按照《齐鲁医学院关于学科交叉培养研究生的相关规定》进行,各一级学科均需在汇总表中汇入跨一级学科申报人员,并注明“原***学科,现申报***学科”字样。 2、《齐鲁医学院关于认定2020年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的工作方案》和本通知由齐鲁医学院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 : 韩杰 电话:8838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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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条:药学学科评议组拟向医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获得2020年硕士生招收资格导师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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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的基本原则、基本条件、学术条件按照《齐鲁医学院关于认定2020年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的工作方案》(附件1,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执行。 药学院2020年具有招生资格的博导自动获得当年度硕士招生资格,只需系统提交和填写汇总表。(名单见附件2) 现将药学院关于认定2020年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程序 硕士生招生申请审核每年进行一次,按下列程序进行: 1.在线申请:所有申请人于11月8日之前登陆“山东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 (http://www.gradms.sdu.edu.cn/login)在线提交申请信息,操作说明见“附件11:学位系统操作说明”。 (1) 若要同时申请某一专业“学术型和专业型“导师,需要分别选择“专业硕导”和“学术硕导”两种导师类型,提交两次申请信息。 另外,我院专业硕士有“药学”、“制药工程或生物与医药”两种,申请招收专业硕士者,请分别选择两个专业提交两次。 (2)现学校招生系统与“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模块”对接,提交的申请信息即为将来的招生信息,申请人须确保专业和类型无误。
2. “申请表”填写: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为资格认定,为方便认定工作顺利进行,请申请人(2020年博导除外)在申请表中所列学术成果满足《工作方案》中基本条件即可,无需将文章全部填报。在系统中填写申请表后导出并打印,本人签字,一式两份。系统导出的申请表若有显示不全的文章信息或项目请手写添加到表格上,无效材料应从个人申报表中删除或划掉。
3.“汇总表”填写:所有申请人均需填写电子版“汇总表”(附件3),申请招收与博士同专业导师,请在汇总表中标注“博导招生资格自动获得”,专业有变化者标注“博导招生资格专业调整”。影响因子以文章发表当年5年影响因子为准(见附件5-9),表格中如无相关数据,请使用web of science期刊影响力中的五年平均影响因子。汇入汇总表的内容必须真实、有效,且与个人申请表内容完全一致。请在11月8日之前将电子版汇总表发送至jiehan@sdu.edu.cn 邮箱。
4.纸质证明材料: (1)申请人(2020年博导除外)提供2015年1月1日—2019年11月20日间,作为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文章首页复印件(文章须为研究性论著且单位为山东大学),文章按申请表中顺序排序,并在文章首页注明影响因子、并列情况、文章类型、作者单位及文章版权单位,影响因子以文章发表当年ISI公布的5年影响因子为准,详见附件)。 (2)提供2015年1月1日—2019年11月20日间,获奖情况、国家专利情况、主编教材首页(单位均须标注山东大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3)申请人(2020年博导除外)(自2016年起执行)项目的审批书或合同书(需能体现出时间、项目名称、负责人、承担单位及项目经费等)复印件。对于项目经费,如提交的证明材料和系统中的金额不一致,以证明材料为准,在申请表中修正。如不能提供项目证明材料,将按照系统导出的申请表上的项目信息和经费金额进行认定。 (4)山大财务系统内可支配科研经费页面截图,打印后签字(为保证账号安全,上交时可将项目号涂黑)。
5.纸质材料提交:申请人(2020年博导除外)于11月8日之前将纸质申 请表(一式二份)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交至综合楼208研究生教育办公 室,韩杰老师处。
二、其他 1、学科交叉培养研究生,申请跨一级学科指导硕士生的,按照《齐鲁医学院关于学科交叉培养研究生的相关规定》进行,各一级学科均需在汇总表中汇入跨一级学科申报人员,并注明“原***学科,现申报***学科”字样。 2、《齐鲁医学院关于认定2020年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的工作方案》和本通知由齐鲁医学院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 : 韩杰 电话:8838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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